铁道部党校校委领导作出廉政承诺
信息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1-05-09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4月27日,部党组研究决定,在全路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政承诺制,为此,专门发出了通知。近日,校委副主任、常务副校长赵庆国,校委委员、副校长巩联军、孙中信、郭家宏、校长助理郭忠军等五位同志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地作出了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请组织和全校教职工监督。他们表示,愿意按照部党组《关于在全路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廉政承诺制的通知》要求,接受组织考核,如有违背,甘愿接受处分。
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一是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招投标、转包分包、概算调整、信誉评价)、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敏感事项;二是不利用审批、立项、鉴定、准入等管理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购物卡(券)等,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是不违规多占住房,或者违规买卖保障性住房;五是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六是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友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七是不为身边工作人员晋升、分房等施加影响。
铁道部党校机关纪委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