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文宪教授论文《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点》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络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
信息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3-06-24 阅读次数:
我校戴文宪教授论文“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根本点”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网络有奖征文” 活动二等奖 ,并出席在全总举行的颁奖仪式。
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点
戴 文 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工会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不断探索和开拓创新所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在新形势下,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和实践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对于中国工会始终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全总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指出,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就其内容来说是由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体系、坚持推动形成国际工运新秩序和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等八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共同构成的一个完整体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要把握其实质最根本的是三条,即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实质就是根本点,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点就是要抓住这个实质认真学习和领会。
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这三条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工会的基本经验,也是三条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正是由于有了这三条才把中国工会与西方国家工会严格区别开来。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三条,关键是要准确把握这三条的深刻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工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显著标志。工会必须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由工会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性质决定的,其含义是指工会一定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应该也不允许提出与党相对立的政治主张。但同时工会又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工会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团结统一的内在要求。工会必须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实质上就是要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权。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面对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愈益发生的深刻变化,要特别警惕和防止出现脱离党的领导的其他形式的非法团体或第二工会,牢牢把握党对工会的领导权。工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则是群众意识和对会员和职工负责的体现。具体来说,就是要充分履行自身的社会职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能够代表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使职工群众真正把工会看成是自己的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会组织的高度统一,才能避免敌对势力的插足和非法组织形式的出现,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也是加强党对工会领导的根本要求。
工会要坚持社会主义性质
工会坚持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一致的。其含义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坚持工会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高度的政治性的统一。工会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自身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的位置和作用,即工会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支持者和合作者,而不是反对派。工会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具体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关系。我国的国家政权从本质上说,是工人阶级的国家,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个国家和政府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它需要工人阶级发挥国家和政权柱石作用、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和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作用。而要满足这个需要,仅靠国家和政权组织是不行的,而依靠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则必不可少。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它能够把最广大的职工群众吸收在自己的组织中,工会的性质、职能、作用决定了它既应当也能够代表职工群众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动员组织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以及在保持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又应当也能够在与国家和政府关系中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会应坚持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性质,始终做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工会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也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鲜明地体现了工会阶级性和群众性相统一的本质属性。广大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目的是朴素的、简单的、明确的,就是要工会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由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所决定的,维护是工会安身立命、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和历史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十分复杂、劳动关系矛盾日渐上升、职工群众利益更需要维护的情况下,工会履行好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就更为重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坚持两个维护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努力做到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和科学维权。其根本途径就是要通过参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是劳动关系的内在矛盾,去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去作用于对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保护、调动和发挥,去推动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去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并最终使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总之,工会要把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始终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