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两个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铁路基层延伸
信息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1-12 阅读次数:
铁道党校中青班第六课题组
(铁道党校,北京 100088)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的十九大对抓实党建工作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是党的各级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遵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铁路企业作为党领导的国有企业,肩负着保障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民经济运行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责任。铁路基层单位是铁路运输一线的生产作业中心和基本核算单元,对确保安全畅通和效益提升具有基础性作用。抓好铁路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对保证铁路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党和国家大局下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铁路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
1.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才能更好筑牢铁路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铁路企业历来就有“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无论铁路企业如何改革发展,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的指示要求,尤其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不动摇。铁路基层单位要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保证任何时候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铁路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2.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才能为肩负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证。国铁集团党组立足新时代铁路战略定位,提出交通强国、铁路先行,激励广大铁路人在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中承担勇担先行的使命。铁路基层单位是实现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目标的主力军、排头兵,基层单位党委肩负着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瞄准目标、不懈奋斗的职责。铁路基层单位必须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厚植铁路事业发展的政治根基。
3.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才能把铁路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组织体系严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能得到强化,党的领导力就会增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要求基层单位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组织体系建设得更加高效顺畅,让基层党组织更具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
4.只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铁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当前,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党性退化、法纪意识缺失等问题,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些单位党委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没有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导致党纪松弛、党员意识淡化。基层单位是铁路事业的根基,如果基层单位党的建设抓不好,会影响到全路政治生态。基层单位只有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有效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的问题,为铁路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铁路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铁路基层单位按照国铁集团党组和各局集团公司党委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些单位存在不讲政治、不顾大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违纪违规问题多等现象。
1.责任认识不清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掌握不清,没有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抓住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个核心问题。有的党委书记把主体责任当作领导责任,把具体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纪委书记把监督责任当作组织推进责任,包办代替党委书记落实责任;有的“重业务、轻政治”,尤其是少数行政领导没有认识到作为党委委员肩负的“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有的党支部负责人认为管党治党责任是党委、纪委的事,游离于职责之外,支部民主生活涣散,责任认识不清晰。
2.责任分解不明确。一些集团公司党委对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系统指导意见,许多部署分散在不同文件,有的制度条款概括性表述多,具体责任界定不清晰;有的单位没有对班子成员明确责任清单,班子集体责任和成员个人责任边界不清;有些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存在相互观望、相互推诿,或把分管领域当“自留地”等问题,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对党支部缺乏有效督导,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突出。
3.责任履行不到位。有的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缺乏系统安排,抓细枝末节问题的多,抓根本性、制度性的措施少,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少;有的抓党建工作习惯开展娱乐性活动,不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制度;有的满足于听汇报、提要求,把“以身作则”变成“以声作则”;有些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行政方面表现出的突出问题,片面认为是行政正职的事,忽视了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根本职责;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不严格查处,要么怕得罪人、丢选票,要么怕影响稳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单位风气不正。
4.责任考评不严格。对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评上,普遍存在指标不科学、评定不客观、全面量化难等问题。大多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等途径了解情况,缺乏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科学评定,导致一些单位把过多精力放在少数指标上,忽略了日常基础工作。考评结果挂钩运用不好,“虚化空转”问题突出,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导向性需要改进和加强。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淬炼不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识上不清晰,态度上等靠观望,推进上抓不住关键,这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的直接表现,还反映在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需要淬炼。二是制度机制不健全。一些单位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不下去、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根本性原因在于责任链条不贯通,考评体系不健全,责任的螺丝没有层层拧紧。三是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发挥不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主体就是党委、党委班子,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原因是领导责任不到位,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没有聚焦党建工作这个主责主业,“头雁效应”没有发挥出来。
三、铁路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铁集团党组系列部署,构建责任清晰、压力传导、评责督责、问责倒逼的责任体系,推进“两个责任”在铁路基层落实。
1.强化学习教育,压实“两个责任”的思想根基。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让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具有极端重要的政治意义,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抓好党建工作的职责。二是深化对“两个责任”内涵的认识。让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核心、最关键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当作当前最根本的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认识,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同时,要强化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2.建立工作清单,分类分层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一是围绕基本职责,完善总体清单。系统梳理基层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总体任务要求,并从单位党委、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纪检组织、科室车间等层面,分别制订总体责任清单。二是结合工作重点,建立年、季、月度清单。在总体清单基础上,梳理单位年度党建重点事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车间,形成年度清单,并分解到每个季度和月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三是突出问题整治,及时制定阶段重点任务清单。针对巡视巡察、专项治理等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形成阶段重点任务清单。通过“三个清单”将“两个责任”分类、分层、分时段传导下去,形成纵横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3.健全述责督责机制,构建责任主体明确、层层压实、监督有力的落实支撑体系。一是紧紧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突出组织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正风反腐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党内监督责任、示范表率责任等重点职责,健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自查报告、阶段重点工作约谈、专题分析会等制度,提高“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促进责任落实。针对运输站段当前领导体制特点,既要强化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履责考核,也要强化对行政正职抓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的考评,形成明确的督责机制。二是着力发挥纪委监督责任的保障作用。推动基层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突出抓好查案办案工作,强化纪律震慑。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提升纪检组织的工作效能。三是发挥履责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评价体系,通过个人写实、党内评定、上级评价、群众测评、效果检验等方式,运用大数据方法,自动形成实时动态的量化评价结果,把管党治党隐性的“软要求”变为显性的“硬指标”。
突出严格精准问责,着力构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倒逼机制。一是紧盯突出问题追责。以责任清单为依据,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考核问责,形成震慑。二是用好组织措施督责。对日常调研、检查、述职中发现的问题,抓住不放,立查立改;对于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通报警示,督促全体检视、吸取教训,对照整改;对严重问题,采取约谈党组织负责人、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剖析原因,标本兼治,彻底整改。三是做到精准问责。区分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防止问责泛化和简单化,避免挫伤干部积极性。倡导眼睛向内,勇于担当,防止出现让下级承担上级责任的问题。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敢闯敢试,用好不予或者免予以及从轻或者减轻问责的不同情形,提高问责精准性,从而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铁路基层延伸。
(本文系铁道党校2019年度中青班第六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李军燕;指导专家:李鸿程;课题牵头人:鲁信刚、张琳文;报告执笔人:陈世杰、苗斌、李业明;其他课题组成员:田书平、肖一晨、李自强、柴琦、孙甲辉、刘洪海)